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进一步放大科创政策引领作用,支持科创主力军高质量发展,宝山区对支持科技企业培育发展方面的政策进行了梳理、优化和集成,汇聚形成十条支持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十条政策的特点是:

聚焦企业成长链,支持各阶段科技企业培育壮大;

聚焦科技创新,支持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聚焦重点企业,支持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区科技企业“含金量”。

 

支持科技企业培育和引进

01.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支持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对获得立项的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企业上年度的研发经费

 

02.支持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

对认定 (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支持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03.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

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

                 

04.支持四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四上企业的认定标准见文章末尾

支持四上企业 (注册地、纳税关系、经营办公地均在宝山)加快提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方面的研发能力,其年度研发投入增量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5万元、75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经费资助,1亿元后每增加5000万元,均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经费资助,最高可达300万元

 

支持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

05.支持新锐科技企业发展壮大

对符合宝山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 (注册地、纳税关系、经营办公地均在宝山),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经申报评审,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经费资助

 

06.支持企业申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

对获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支持的企业,按市级资助额度1:1的比例进行配套,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07.鼓励科研技术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

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注册地、纳税关系、经营办公地均在宝山) ,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亿元后每增加2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最高不超过80万元。

 

08.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质量发展

符合宝山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 (注册地、纳税关系、经营办公地均在宝山),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经申报评审,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经费资助。

 

技金融赋能企业发展

09科技金融保费补贴

对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责任保证保险 (担保) ,且按时完成还本付息的企业,按实际支付保费的50%予以补贴。

 

10.科技企业创业保险保费补贴

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上海市科技企业创业保险,按50%比例提供保费补贴

 

 

 


孔明点睛:

1.什么是四上企业: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通俗称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确定以上法人单位的标准为: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政策解读

宝山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立项的项目,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

对认定 (含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对获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支持的企业,按市级资助额度1:1的比例进行配套,最高不超过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