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21〕5号)精神,为鼓励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现就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奖励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虹口范围内设立;

(二)2021年、2022年新认定、再次认定或迁入本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二、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估,对新认定、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或区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及未来发展规划;

(五)申请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方式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科委。

五、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天阳 薛秀娟

地  址:三河路338号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窗口22-28号

电  话:25015326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