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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时间

高新企业在申报过程中,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高新辅导起着重要的作用,中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佐证材料;在对研发费用的认定与归集上,从产品立项和预算管理、人员管理、设备及材料管理、委托外部研发管理、结项管理等流程分析中识别研究开发费用的关键控制点,对研发费用实施了进一步审计程序。但有部分事务所不按照要求去执行,给审计报告的权威性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通过率带来一定的风险。

一、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缺乏风险导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中介机构要了解申报企业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产品的实际情况及其所处的整个市场环境;

2、缺乏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归集、核算及其佐证材料:

大部分企业未专门设置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同时在高新收入的确认上,未取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佐证材料,如知识产权受理通知书或者授权证书、新产品新技术证明、检测报告、查新报告、销售发票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研发费用的明细账、核算、凭证完整性不够:

1)未获取并查看研发费用明细账,审计前并未充分调研并获得审计证据,无法确认研发费用科目设置情况及研发费用核算情况;

2)未获取在研发费用分配标准是否合理的相关资料;

3)研发人员的确认:未取得全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社保证明、工资分配标准等;

未取得科技人员汇总表,研发职能模糊;;

4)研发人员工资费用的确认。

5)研发费用直接投入的确认

未取得原材料明细账,如购入、入库、领料单、结存、研发项目分配等证据,无法确认直接投入的真实性及与研发项目的相关性;

6)研发费用折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确认:未取得固定资产明细账和研发设备明细等证据,无法确认是否用于研发;未取得研发设备计提折旧测算表,无法确认研发设备折旧计提的正确性;

7)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的确认:未检查管理费用明细账、费用分摊表、相关分配依据、费用发票等证据;未关注其他费用金额是否低于研发费用总额的20%;

4、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相悖:

部分事务所未获取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及纳税申报表,底稿编制混乱,专审报告数据、纳税申报表、年报审计数据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并且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二、申报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关注高新产品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是否相符;

2、关注本期主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毛利率并与上期比较,关注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检查是否异常,两期之间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如有异常波动,应当查明原因;

3、关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明确管控程序和审计程序,获取充分、合理的审计证据,得出相应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4、关注单位时间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涉及重大的关联方交易,是否符合申报企业的经营规律(如季节性、周期性等),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5、关注技术性收入中当期开始提供劳务、跨期完工的技术承包、技术服务、接受委托科研等合同,检查其是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包括检查相关合同或协议、完工进度确认文件以及收款记录,关注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是否合理;

6、高度关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确认方法是否与财务报表所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一致,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前后各期是否保持一致;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

7、将各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科目)进行结构性分析,判断其合理性,作出相应记录;

8、高度关注人员人工的费用核算是否合理,应重点检查和关注整个人工费用结算的凭证和佐证资料,确定研发人员的工资费用是否真实、准确;

9、关注企业现金流量表、研发费用明细表中的人员推算的平均人员工资是否存在异常;

10、对于直接投入应重点关注研发支出、管理费用、原材料明细账、原材料购入、领料、结存明细表、研发项目分配表等,确认其结转研发费用合理性、金额的准确性;

11、高度关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项目,属于研究开发项目和非研究开发项目共用的资产,应检查折旧或摊销的分配方法是否合理,且前后各期是否保持一致,分配的金额是否正确;

12、高度关注设计费用的付款申请审批单据,确认其费用发生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委外设计费需关注协议;

13、关注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及摊销金额的准确性,如属于多个项目使用的,按各项研发项目使用的工作量等方法计算后计入;

14、高度关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项目,检查研究开发项目中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的投入额是否按80%计入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若超过80%,申报企业必须作出调整;

15、关注其他费用金额不高于研发费用总额的20%,如属于多个项目的,按单个项目直接投入占总投入比例进行分摊,若费用较小则直接计入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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