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审即享) | |
张江分园内:首次认定25万 张江分园外:首次认定30万 迁入:30万 复审:10万;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 |
张江分园内:首次认定25万 张江分园外:首次认定20万 复审:7万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
张江分园内:首次认定25万 张江分园外:首次认定不超过20万 迁入;不超过20万 复审:不超过10万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 | |
张江分园内:首次认定20万 张江分园外:首次认定20万; 迁入:20万 复审:5万 (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 |
张江分园外:首次认定20万 迁入:20万 | |
张江分园内:首次认定25万 张江分园外:首次认定20万 复审:5万 入库高企:1万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4日开始施行,有效期三年。 2024年8月2日-2025年3月13日为政策过渡期,参照原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