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松江区关于加快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松府规〔2023〕1号)文件精神,发挥产业技术研发应用对创新驱动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水平,提升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打响区域产业品牌,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度松江区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要求
    (一)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指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起始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四)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02
支持范围
    (一)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项目:实施关键或共性技术研发、提升企业产品技术先进性的项目,特别是包括区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终端、高端装备、先进材料、卫星互联网、仪器仪表、生命健康等“2+7”产业领域在内的技术研发并产业化项目。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且总投入400万元(含)以上。
    (二)产业化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的新技术和新模式研发应用项目,特别是面向制造业各细分领域提升应用场景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技术和服务、人工智能技术和智能终端产品在各相关领域的示范应用项目。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且总投入400万元(含)以上。
03
支持标准
    给予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30%补贴,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04
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项目、产业化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项目申请表(填报内容参考附件1、2,区经委初审、街镇(开发区)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
    (二)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区经委初审、街镇(开发区)审核通过后,由街镇(开发区)打印并盖章);
    (三)项目可行性报告(参考附件3、4);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参考附件5);
    (六)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正式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含研究开发费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七)与申报材料(七)同年度的企业完税证明材料;
    (八)项目银行贷款承诺书、自有资金证明材料(原件);
    (九)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有则提供):
    ● 企业技术中心认证;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证;
    ●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 外资研发中心认证。
    (十)其它有关材料(有则提供,均为复印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项目先进性查新报告、项目创新性查新报告,证明项目先进性的相关检测报告;
    ➢ 项目已获得的专利授权、受理证书及专利内容说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 企业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
    ➢ 列入国家专项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项目需附验收结论意见);
    ➢ 合作单位协议书(示范应用项目)等。
05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并上传所有相关附件材料(PDF文件,A4幅面,按照申报材料顺序上传,并按材料类型合理命名电子文档文件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60769556)。
    (二)书面申报。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且所在街镇(经开区)审核同意推荐并出具《初审意见表》(需签字盖章)后,申报企业在项目规定申报时间内将完整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委技术进步科。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需胶装成册,以附件1或2申请表第一页作为整册材料封面,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06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21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3日
07
    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经委技术进步科
    联 系 人:陈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37737125   37737122
    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