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和产生新功能的材料。新材料产业是材料工业发展的先导,是重要的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在建设制造强国、巩固国防军工中占据重要地位。“一代新材料造就一代新装备,一代新装备需要一代新材料”,每个工业强国的崛起,都需要雄厚的材料工业作为坚强支柱。加快发展具有上海特色的新材料产业,对保障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引领材料工业创新换代、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满足民生需求等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和《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围绕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城市定位的要求,开展上海新材料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新一代生物医用材料等一批产业创新工程,鼓励具备一定技术水平、经营规模的新材料企业,对照工业强基工程,加快现有生产技术改造和能级提升。建设石墨烯材料、第二代高温超导材料等一批重点新材料应用创新平台,依托上下游企业,提升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完善材料服役环境下性能评价及应用示范线等配套条件,实现材料从设计研发到批量应用供货等多环节的协同促进。实施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新型显示材料等一批重点新材料应用示范工程,选择一批市场潜力巨大、产业化条件较为完备的新材料品种,针对在示范工程推进中面临的技术和产业化薄弱环节,组织上下游企业开展重点研究联合攻关。
建立上海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支持机制,加快重点新材料产业化和市场化培育,重点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两用新材料为发展方向,实现首批次业绩突破;鼓励保险公司创新险种,对重点新材料产品的应用推广提供质量、责任等风险承保,保护下游企业使用国产新材料的积极性。发挥本市新材料应用市场的优势,重点聚焦一批新材料企业和产品,寻求国产新材料产品与相关行业的商贸合作机会,努力实现国产新材料产品替代进口、保障重大工程和重点产业的发展。
进一步培育新型优势企业为产业发展的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和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和并购重组。大力培育企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支持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向生产高端产品和研发新型产品转型。鼓励依托龙头新材料生产企业和用户单位,联合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联盟,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和生产技术装备攻关,支持企业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按照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巩固提升新材料产业基地和产业特色园区的优势,推进区域新材料产业有序集聚发展。重点发展以宝山精品钢为主的新型金属材料核心基地和以上海化学工业区为主的高分子新材料核心基地。支持在郊区的工业区内形成产业链配套完善、特色鲜明、布局集中的创新集聚区。多个区域各有专攻,优势互补,推动郊区新城产城融合发展。
推动 “互联网+”与新材料产业深度融合。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和智能感知终端等现代技术,实现新材料研发及应用信息的衔接、快速处理和高效利用。推动集成化信息平台下的“材料基因工程”建设,有效数字化整合研究资源,为新材料的创新提供集成化共享平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新材料深度结合。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研发与设计服务类企业,建立一批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技术孵化中心等,促成企业与大专院校、研究所加强合作,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模式。推动科研院所及有条件的企业提供新材料检测评价服务。推动跨国性合作与新材料深度对接。结合“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拓宽新材料产业国际合作渠道,促进新材料人才团队、技术专利、行业标准、管理经验等交流合作,鼓励国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上海设立新材料研发中心,促进资源充分利用与整合,寻求企业更高效的发展途径。
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力度,进一步推进研发成果转化,推进新材料联盟、平台和创新工程建设,推进新材料产业实体项目落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结合上海金融创新,研究运用新材料发展基金的方式,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方式推动新材料创新成果产业化及推广。尝试依托政策性金融机构、大型骨干企业吸引社会资本并引导其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加快军民融合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军民两用新材料的研制与生产。编制上海市新材料领域产品与技术推荐目录,结合国家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拓宽新材料军民领域资源共享和双向转化渠道。加强人才储备。鼓励校企、院企和行业协会等机构联合开展上海市新材料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培养制造业急需的科研人员、技术骨干与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