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信法〔2017〕285号)和《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沪经信技〔2017〕291号)的规定,经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估和综合评估,认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的技术中心为上海市第26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同意对上海合晶硅材料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技术中心予以更名和调整。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信法〔2017〕285号)和《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沪经信技〔2017〕291号)的规定,经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估和综合评估,认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的技术中心为上海市第26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同意对上海合晶硅材料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技术中心予以更名和调整。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