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经老客户介绍,我们认识了一家电商公司的总经理张先生。他们的主营业务是帮助海外客户,选购国内的优质产品,并解决物流、国际转运以及支付的一系列问题。
近年来海外代购生意不绝于耳,但张先生的公司反其道而行,解决的是把国内的好货经过优质筛选后,打包输送给国外的人。国内的货物价廉物美,且有我们的民族特色,介绍给国外的朋友,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的商品。这项业务富有民族责任感,且市场规模也不小,颇具发展潜力。
公司成立十年来,启用了大量的IT专业人才,这些人才在公司的长期发展受到一些限制,存在流失的风险。同时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公司还将需招聘有新技术突破能力的IT精英。张总想到了借助国家科技政策,持续创新,同时建立品牌形象,吸引并保留人才。
2015年,他邀请了一家中介公司进行政策规划,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这家中介公司为他们获取了一些软件著作权,并做了大量的科技查新报告,但结果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新)没有成功。
等我们第一次碰面的时候,张总面露疑惑和着急:“你们说,是我们公司的条件不具备,还是中介公司的水平不够呢?我到底该怎么办?”我们告诉他:“不着急,能不能申请高新,等我们先仔细评估一下,我们会基于政策的要求,和您公司的实际情况做一个客观的可行性打分。”
高新的主要申请条件为: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经过我们的调查,
张总的公司在知识产权,经营领域,研发人员占比,三个方面都符合高新申请的条件,主要问题在财务数据和高新成果转化的证明材料上。具体来说,首先在公司提交的损益表上,没有区分出研发费用具体数字;其次,为了提高研发投入比例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这家中介公司,做了一些假的合同,销售计算机软件。这完全不符合电商公司的收入来源。
根据这两点错误,我们为企业制定了调整计划。
第一, 进行财务报表整体盘查。包括研发投入,销售收入,高新收入,总收入的数据。另外,进行研发加计扣除。根据各项费用的定义对账目进行清晰化调整,为申请高新和以后账目规范化管理打好基础。
第二,按照研发项目(RD)——知识产权(IP)——高新技术产品/服务(PS)的顺序,理顺三者之间的信息传承。即先有研发项目,再有知识产权,最后产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主题是一一对应的,且时间上不能产生矛盾。其次,科技成果转化证明要对研究开发项目(RD)的阶段性成果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PS)的关键技术指标有支撑作用。
例如,研发项目是“基于大数据统计分析提升客户需求整合能力的研究”, 知识产权为“XX抓单系统”,那么他们的高新收入必须是通过该电商平台的信息服务收入,而不是去买卖软件的收入。
基于以上调整,我们再去做科技查新报告,得到客观的创新能力评估。
终于帮助公司在2019年,第2批顺利获得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20年,拿到了张江示范区有关高新申请首次认定的25万补贴。
精准理解政策是申请科技政策的前提,专业解读,不包装不造假,也是我们对这份工作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