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试行。
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师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部分指标:
1.执业代理师人均代理量远高于正常水平
机构执业代理师人均代理量持续明显超出正常水平,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一次扣减15分
2.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
被认定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尚未被处罚的,每件扣0.5分,最高扣减20分。
代理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存在代理量较大,反复代理等严重情节,整改不到位,尚未被处罚的,扣10分。
被查实代理海外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每件扣1分,最高扣减20分;造成重大国际不良影响且拒不撤回的,最高扣减40分。
以上三项合计最高扣减40分
3.责令停止承办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个月至12个月
受到责令停止承办新的专利代理业务处罚的,一次扣减60
下面我们来看看评级的指标以及针对不同评级的相应措施: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等级按照从高到低顺序分为“A”、“B”、“C”、“D”级,按计分情况评价。计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负面信息予以扣减。负面信息包括不规范经营或执业行为、机构经营异常情况、受行政或刑事处罚、行业惩戒等情况。等级标准如下:
(一)A级为信用积分90分以上(含)100分以下(含)的;
(二)B级为信用积分80分以上(含)不满90分的;
(三)C级为信用积分60分以上(含)不满80分的;
(四)D级为信用积分不满60分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建立专利代理信用管理联动机制,根据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状况,实施分类服务和监管。
对于达到“A+”、“A”级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减少日常检查频次,在有关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为其提供便利化服务,在财政性资金项目申请、有关审查便利化措施备案中优先受理和审核。
对于“B”级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实施常规监管,适时进行业务指导,并视信用等级变化,实施相应的激励和分类监管措施。
对于“C”级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提高检查频次,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宣讲。在财政性资金项目申请、有关审查便利化措施备案中从严受理和审核。
对于“D”级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及各类专利代理协会、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实行分类管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限制其适用告知承诺制等便利措施,在各类优惠政策、财政性资金项目申请、有关审查便利化措施备案、评优评先评奖、各类活动参加单位筛查、诉讼代理人推荐、有关专家和人才推荐中予以协同限制。
所以小编再次提醒大家,无论是申报政府科创项目还是知识产权,选择合作的第三方一定要谨慎,不可随意相信花言巧语保证百分百拿下项目和下证的承诺,也不可贪图眼前的小便宜,一定要选择优质的第三方合作。
具体细则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