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依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12号)、《长宁区鼓励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办法》(长科委规〔2020〕1 号),我委将启动长宁区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项目的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4日
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长宁区2023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长宁区2023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依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12号)、《长宁区鼓励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办法》(长科委规〔2020〕1号)制订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5.具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二、支持方式
对区级小巨人培育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的方式,在取得成果并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企业最高50万元的资金扶持;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予资助并取消区级小巨人培育企业称号,2年内不得申报。已获区级立项企业仍可参加“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选,如再被评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已获资助予以抵扣。
1、登陆上海市一网通办申报系统(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c3b01e30-5b82-4a54-8644-b1ebf2898229)进行在线申报、提交证明材料,经初审通过后一周内按申报指南要求寄送纸质材料至受理处。
2、书面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
3、纸质申报材料五份,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视为有效申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按上述申报材料目录(1-5)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
4、受理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4日
5、寄送地点:长宁区安西路35号508室(注明:区级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材料)。
6、备用网址:https://cnkjg.cn/modules/kjcxfw/project-report.html
孔明点睛:
申报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4日
申报要求:注册满三年,已经是高企(有效期内),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且对增长性有要求。
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5%,研发人员占比制造类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不低于30%。
补贴方式:先立项后补贴,最高50万元。已获区级立项企业仍可参加,已获补贴予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