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创新发展,提升能级,现将首次“四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拟拨付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按照《上海市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沪科规〔2023〕4号)之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材料寄送至:市科委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
投诉举报电话:63584446(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业务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首次“四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拟拨付企业名单.pdf.pdf